河北企业家孙大午涉案被警方通报 曾因非法集资获刑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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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7时许,河北保定高碑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高碑店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2020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据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集团”)官网介绍,孙大午出生于1954年6月,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人。1985年,他创立大午集团,获“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称号。1995年,大午集团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1996年8月,他当选了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理事长。2001年,孙大午除担任大午集团董事长外,同时兼任大午学校校长,并于2002年10月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另据《经济观察报》此前报道称,2005年,孙大午通过企业内部改制,让出大午集团董事长的职位,担任集团监事长。

  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的大午集团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

  天眼查信息显示,大午集团注册资本8千万元人民币,实缴8千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饮料生产,主要农作物常规大田用种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小麦种子的生产,金属桌、椅、床的销售等。

  据公司官网介绍称,“大午集团是1984年在一片荒滩上从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创业,自我积累,滚动发展,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17年前,孙大午曾因一起非法集资案获刑。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03年5月29日,时任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地公安部门拘捕。9月30日,徐水县(徐水县已于2015年撤县设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大午集团及孙大午提起公诉。

  徐水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大午集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孙大午决策,招收代办员,设立代办点,于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息税等方式,出具名为“借款凭证”或“借据”实为存单的制式凭证,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627单,共计1308.3161万元,涉及611人。

  徐水县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大午集团的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涉及范围广。被告人孙大午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作出决策,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均应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大午集团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企业经营,尚未造成吸储款项损失的后果,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大午认罪服法,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对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负清退责任,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徐水县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大午集团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孙大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10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孙大午最近一次公开亮相是在10月30日举行的大午集团干部·骨干培训会。

  据微信公众号“大午集团”披露,30日,集团监事长孙大午在培训会上对酒业公司、食品公司“如何打造自己的品牌”进行了点评。

  另据新京报报道,大午集团工作人员11日回应称,孙大午被抓与此前一土地纠纷有关。大午集团秘书处马先生称,大午集团所在的朗五庄村及周围的村庄与保定国营农场有2000亩土地纠纷,8月4号凌晨,保定国营农场人员开着铲车拆除挡板,现场有警方赶来处置。马先生还表示,目前企业正常运转,子公司都有工作人员入驻稳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