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毁林造地”,别为土地财政把生态给毁了
“造地卖指标”之风不可纵。
▲图片源于网络。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占多少补多少。然而,近年来,这个政策却在一些地方被滥用——削山造地、占优补劣、弄虚作假等种种造地乱象迭出。
据《半月谈》报道,造地卖指标成了某些县区的生财之道,并由此催生出一种畸形的“毁林造地财政”——中部某县2019年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1万余亩,当年占补平衡指标款收益达4.5亿元,占财政收入的1/5;有个别县,从2017年开始明确提出“造地提速”,不惜毁林上万亩……
所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通俗理解就是占了多了就要新开垦多少,如此才能维护好18亿亩耕地红线。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占用的是良田良地,而新开垦的耕地质量不高的情况,这也就导致耕地红线的变相突破。
就媒体的调查来看,类似现象的确不少。如一些用作项目开发的土地多为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的地方,水、电、路等配套完善,可谓是保证农业生产的良田,而腾挪复垦的土地大多来自空心村和工矿废弃地,即使土地不算贫瘠,因拆迁留下的房屋地基和碎石瓦砾也影响农民的正常耕作。
还有的地方则不惜以毁林的方式来开垦山地,结果一方面导致新增耕地质量不佳,“新造的地里土豆都难长,更不要说种粮了”,另一方面还破坏了生态,造成多输局面。
这类现象的出现,是由于本地过度开发导致耕地被侵占,只好通过新垦土地来“以次充好”;还有一些地方则是看中了土地增减挂钩中的巨大价值,从而通过“拆旧”等方式“造地”换取交易指标。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耕地指标可以在国家统筹管理下跨地区“买卖”。如此既保障了一些“有钱没地”的地方的土地开发需要,也为一些“有地没钱”的贫困地区提供了发展资金。如前不久媒体报道,四川贫困地区“卖”指标挣了500多亿。这已成为一些地方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肯定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以及一些地方为占补平衡所作努力的同时,对于一些变相突破耕地红线的做法,应该要有高度警惕。
要知道,在巨大收益诱惑下,一些地方为了卖地、“卖指标”,不惜大规模“造地”,既有突破耕地和生态“双红线”之嫌,也引发了一些消极的连锁反应。像近些年一些地方在“整治空心房”、推行集中居住、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急功近利”,大都与此有关。
事实上,不管是占补平衡还是增减挂钩,国家都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要求。如国办2018年印发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就明确,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为依据,以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为主要来源,确保统筹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也就是说,不仅要保障“数量不减少”,也要实现“质量不降低”,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占补平衡”。尤其是在当前粮食安全被提到新高度的大背景下,更要把握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中的质量关。
这就要求,对于新开垦耕地,在选址、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必须要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避免一些地方“滥竽充数”。
另外,应该坚持“先垦后用”原则,对于未完成复垦且未达标的土地,禁止纳入增减挂钩体系;同时,也不妨因地制宜对一些地方的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总量控制,遏制过度卖指标、“造地”的倾向,而对那些弄虚作假、占优补劣的做法更应该严格追责。
还要看到,一些地方过度地向土地要“价值”,不惜变相突破耕地红线,或许与地方自身的财政压力有关。这也要求在优化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等领域的改革还需要加速推进。
说到底,“造地卖指标”之风,还是源自土地财政依赖,只有在这个方面有更多求解,方能实现对占补平衡乱象的釜底抽薪。
□重舟(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