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已累计为患者节省超17亿元
新华社福州11月13日电(记者陈弘毅)记者13日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福建已累计为患者节省17.14亿元药费。
福建省医保局副局长刘家城说,福建省去年6月以省为单位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前试点采购周期已结束,一年来完成约定采购量200.03%。经测算,采购周期内全省节约医疗费用12.29亿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福建已于今年4月落地执行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半年来,全省完成约定采购量的87.96%,已节约医疗费用4.85亿元。
同时,福建也探索开展省级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和4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
刘家城说,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省药监局首次探索开展非一致性评价药品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有13个品种采购成功,与同产品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品种最高降幅86.28%,最低降幅32.25%,平均降幅66.39%。执行半年以来,中选药品供应保障情况良好,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异常风险信号,全省已节约医疗费用2.97亿元。
在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福建省相关部门选择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医用耗材类别,试点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批开展人工关节(含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等4类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各类医用耗材大部分临床主流产品均有中选,最大限度保持了临床使用状况的相对稳定。与福建现行采购价相比,人工髋关节平均降幅35.32%、人工膝关节平均降幅32.12%、留置针平均降幅67.51%、超声刀平均降幅40.77%、镇痛泵平均降幅78.88%。执行一季度以来,全省完成约定采购量的42.14%,已节约医疗费用0.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