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 争取开放措施第一时间落地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3 00:00:00
浏览

  临港新片区将发挥作为特殊经济功能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率先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试点。

  13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了8方面22项任务80条举措,目标是通过3年试点,推动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推进产业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完善区域布局,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上海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发展新格局。

  在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方面,上海提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并明确了一系列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对口国家有关部委进行沟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政策保障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争取开放措施第一时间落地。

  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监管

  为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实施方案》提出,在临港新片区开展汽车产业、工业互联网、医疗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除外)等领域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推动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同时探索参与数字规则国际合作,加大对数据的保护力度。试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因集团化管理而涉及其在境内控股金融机构向境外报送有关数据,特别是涉及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类数据。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规定,探索优化对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自然科学类)的保障服务。

  今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包括北京、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商务部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要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对标国际高标准高水平,探索构建与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与我国数字经济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数字营商环境。在条件相对较好的试点地区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

  其中,“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这一试点任务,由中央网信办指导并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北京、上海、海南、 雄安新区等试点地区负责推进。

  “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这一试点任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负责推进。

  跨境数据流动及相关服务是数字贸易的基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张茉楠撰文指出,随着国际日益数字化,跨境数据流动越来越独立地发挥作用,数据全球化正成为推动新一轮全球化的新的增长引擎。根据布鲁金斯学会的相关研究,2009~2018年十年间,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度高达10.1%,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11万亿美元。

  张茉楠称,数字贸易及其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规制,是21世纪全球经贸规则的核心内容之一,对未来世界经贸格局走向也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上海社科院11月11日发布的《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分析报告》称,2021 年,数字技术将进一步充分应用于数字贸易,5G 进入“商业化应用元年”,疫情将进一步促进全球在线服务的发展。但同时各经济体基于国家安全的担忧,将进一步扩大数据本地化限制政策。

  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室主任沈玉良对记者表示,要进一步推进与流动相关的法律制定,加快落地相关法律基础上的实施细则,并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跨部门的监管体系。

  加快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当前,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也是全球城市竞争的新焦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30年,数字技术将促进全球贸易量每年增长1.8%到2%,全球服务贸易占比将由目前21%提高到25%。

  今年9月5日举行的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明确中国数字贸易的发展定位,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数字贸易战略和工作举措,积极营造有利于数字贸易发展的治理环境,抓紧形成数字贸易的中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上海要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具体包括支持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以及网络视听、在线社交、数字支付等在线新经济跨境服务,认定和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重点企业。

  强化浦东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功能,加强对关键技术、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综合监管,争取认定新一批国家级基地。推动特定功能区域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统筹全市能源和用地指标,探索建立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推动超大开放算力平台在浦东新区落户。

  健全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数据共享服务等功能,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探索数据服务采集、脱敏、应用、交易、监管等规则和标准,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探索形成大数据交易的新模式。

  2019年7月,上海率先发布了《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加快建设成为全球范围内要素高效流动、数字规则完善、总部高度集聚的“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同时,力争到2021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400亿美元,打造5家估值超过百亿美元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培育500家规模以上的数字贸易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