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休假”来了!真的“强制”吗?“打工人”吵翻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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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表决通过,这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共133条内容,其中引发广泛热议的是第63条,也就是被外界解读为“强制休假”的条款。

  “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996”“007”模式会因此而终结吗?“强制休假”听起来很美,实际情况如何?如何真正落地?

  △央视财经《天下财经》栏目视频

  “强制休假”真的是“强制”吗?

  所谓“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源于深圳日前通过的一个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并没有“强制休假”这四个字,但大部分媒体都把这条理解为“强制休假”,并展开评论。 

  “强制休假”这个表述是否准确?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翟玉娟: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些规定相当于软法,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办法强制执行。

  关于工作和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主要还是实行40个小时标准工时制。条例虽然不能起到强制的作用,但“带薪休假”的权利还是属于劳动者。 

  专家:新规出台有一定引导示范效应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出台有一定引导示范效应。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所以在条例中尚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

  翟玉娟表示,条例中涉及到“带薪休假”的内容,可以起到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这也与国际劳工组织所倡导的体面劳动理念相符,“要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人生的价值不仅在于工作,也要有生活。”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翟玉娟:目前年休假的实际执行力度大概有50%。作为企业来说,要意识到,工人的年休假是工人的基本权利,是不能随意剥夺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有媒体评论称,希望深圳的新规能探索出改革经验和路径。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 唐任伍:深圳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引导意义。建议下一步要认真研究,这个条例是不是具备可行性,它的监管成本到底有多高,有企业不执行怎样进行惩戒,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深圳市卫健委法规处处长 陆钰萍:现实当中,有些企业落实得并不是很好。人社部门、工会等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这项制度。

  对于“强制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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