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佛山分行被罚没52.6万:未合理审查交易单证真实性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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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2.5984万元,并处罚款4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注册资本154亿人民币,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