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且无力偿还 华晨汽车正式破产重整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22 00:00:00
浏览

  资不抵债且无力偿还,华晨汽车正式破产重整

  11月20日,记者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车)重整申请,华晨汽车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华晨汽车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01114.HK)、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609.SH)、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53.SH)和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01148.HK)。

  11月13日,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致汽车”)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编号(2020)辽01破申27号。公开资料显示,格致汽车是一家汽车冲压模具研产商,从事汽车冲压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为全球范围内的汽车整车厂及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汽车冲压模具的定制化服务。

  裁定书显示,2020年10月16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104民初143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华晨汽车支付格致汽车模具款1016.7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华晨汽车确未实际履行该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华晨汽车称,对上述债务的履行期早已届满,目前债务负担沉重、经营持续亏损,已经资不抵债,无力偿还上述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华晨汽车系依法可适用企业破产程序进行重整的主体。申请人格致汽车提交的被申请人华晨汽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显示,2020年6月30,华晨汽车资产总计459.7亿元,负债合计523.8亿元。

  11月16日晚间,华晨汽车发布公告称,目前,华晨汽车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华晨汽车此次债务违约对华晨汽车本部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极大影响偿债能力。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称,华晨汽车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华晨汽车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同时,华晨汽车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法院裁定受理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华晨汽车的重整申请,即日起生效。

  记者查询获悉,今年以来,华晨汽车已多次抛售股份,以缓解资金压力。今年5月份,华晨汽车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投资协议,将以0.01美元/股出售2.00亿股华晨中国股权给辽宁交投,占华晨中国股本的3.96%。7月9日,华晨汽车与辽宁交投订立一份战略投资协议,向其出售公司4亿股股份,约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93%。华晨汽车方面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近年来,华晨汽车自主板块表现疲软。华晨汽车的自主品牌整车业务中包括“华晨中华”、“华颂”、“华晨金杯”等产品。乘联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华累计销量3186辆,平均月销量仅500辆左右。“华颂”系列产品没有了声量,而金杯系产品2019年销量不足2万辆。华晨中国发布的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达14.5亿元,同比下降23.85%,净利润为40.45亿元,同比增长25.24%。如果去掉从华晨宝马得到的利润分成,华晨中国总体亏损达3.4亿元。

  而由于自主研发能力孱弱,华晨汽车逐步陷入发展困境,其话语权也越来越弱。随着汽车产业股比政策的放开,华晨在与宝马的合作中,最终达成了2022年前宝马将从华晨收购华晨宝马25%的股权的协议,届时宝马和华晨分别持有华晨宝马75%和25%的股份。

  对于此次华晨汽车面临的危机是否会影响华晨宝马的股比。宝马集团方面称,目前没有迹象显示此前签署的合同的效力会因华晨母公司目前的情况而受到限制,而华晨宝马的运营业务也不会因华晨方面的债务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