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进一步推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是应对经济下行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推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既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的迫切需求。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作出部署,要求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
整体来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随着我国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农村地区消费需求在量与质两方面呈现新的特征。量的方面,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下,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降至约40%,但庞大的消费群体基数使农村地区仍成为不可忽视的消费增量蓝海;质的方面,多元化、高档次的新兴消费需求在农村地区加快积累和形成,消费市场容积正不断扩展。
整理国家统计局数据可见,从近3年来看,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的同比增速都比城镇快1个百分点以上,占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在持续提升,这是好的一面。但与此同时,掣肘农村消费的因素仍然存在,要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潜在购买力,缩小农村消费市场与城镇的差距,千方百计提高农民购买力成为当务之急。
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村居民消费预期的重要变量,更是转化为实际购买力的关键因素。与城市相比,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收入普遍较低,前三季度,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占城镇居民的约37%,有限的收入无疑会抑制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纵观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增加农民收入有两大重要渠道,其一便是外出务工,从2016年到2020年,我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已增加1000多万人,外出务工涉及三分之二的贫困家庭,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都来自务工,务工已成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培养农民新技能、加强农民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式。
在农民务工“走出去”的同时,也要在“引进来”上下功夫。当前,我国正推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而这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另一重要渠道。对此,除应继续完善土地制度有关政策外,要加大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村开展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不断推广土地流转收租金、要素入股分红等模式,释放制度改革红利。对有创新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要鼓励其发展农村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康养休闲产业等,进而加速培育新型农民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居民储蓄率偏高,农村居民出于防老防病等需要,被迫不断增加预防性储蓄,减少了商品和服务消费,这种“有钱不敢花”现象无疑对农村地区消费形成掣肘,而这对健全和完善农村地区养老和医疗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此同时,虽然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但医疗保障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农民负担仍较重、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渗透率低等。
因此,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充分发挥社保基金功能。同时,为降低农民负担,需适当扩大医保报销药物目录,不断创新医疗互助等新模式。在此过程中,保险机构大有可为,要根据农村农民实际需求,设计推出更适合农民需要的保险保障产品,从而打消农民消费顾虑,提振农民消费信心。
打通农村地区消费“任督二脉”,深度激发农村下沉市场,还需加强农村地区滞后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农村地区路况差,造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困难;有的缺电短网,也阻碍了网络购物等消费模式在农村的普及。因此,在新时代需注重“线上+线下”两端齐发力。在线上,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改善网络通信硬件设施,让农村电商成为连通城乡资源的通畅渠道,并由此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创造新机会。在线下,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推动国省道改造和农村公路改善。只有电更稳了,网更快了,道路更通畅了,才能为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奠定牢固基础。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更大激发和释放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消费潜力,还需加大消费扶贫力度,以此不断提升农村和农民生活水平,这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