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侵犯人权五宗罪之一:殖民主义罪孽深重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国际观察)美国侵犯人权五宗罪之一:殖民主义罪孽深重
新华社记者
自诩“人权楷模”的美国孜孜不倦炮制针对别国的人权谎言,对本国的人权劣迹却选择性无视。
回看历史,美国在建国后上百年的时间里,为掠夺土地和资源,通过西进运动等系统性地驱逐、屠杀北美大陆原住民——印第安人,导致其人口从15世纪末的约500万减少至20世纪初的约25万。这样的反人类罪行,罄竹难书。
屠刀霍霍
初登北美大陆的欧洲殖民者曾得到印第安人的帮助。可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激增,这些殖民者对土地的需求随之高涨,而他们获取土地的手段就是驱赶和屠杀印第安人。
1812年,美国政府一边与英国交战,一边大肆屠戮俄亥俄州以及密西西比州东部的印第安部落。1814年,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奖励50美元至100美元。具体办法是:杀死一名印第安妇女或12岁以下儿童奖励50美元,杀死一名12岁以上印第安男子奖励100美元。当时的美国统治者对印第安人实行的是不分男女老幼的无差别屠杀。
历史学家指出,在残忍杀戮和驱逐下,到19世纪中叶,美国东部的许多印第安部落遭遇了真正的灭顶之灾——这一地区“只剩下作为单个公民的印第安人”。
煽动丑化
从19世纪中叶起,美国人又将贪婪之手伸向广袤的西部。美国几任总统签署大量法令,鼓励白人对印第安部落发起血腥屠杀。印第安人还被美国舆论丑化为“接近魔鬼”的强盗,白人群体中“杀死印第安人”的呼声不断高涨。
1862年12月26日,在美国总统林肯的命令下,明尼苏达州曼卡托地区的30多名印第安部落神职人员和政治领袖被绞死,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执行死刑。
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林肯颁布的《宅地法》把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推向高潮。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登记费,就能在西部获得不超过160英亩(约合64.75公顷)的土地。在土地和赏金的诱惑下,白人纷纷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区域展开大肆屠杀。
“血泪之路”
1831年冬天,在美国政府武力威胁下,乔克托族人成为第一个被迫向西搬迁的印第安部落。他们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帮助,数千人在漫长旅途中死亡。
19世纪30年代,居住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被强迫迁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许多印第安人离开故土,成千上万的人因为饥寒交迫或疾病死在路上。对于这条上演无数惨剧的迁徙之路,后人将其称为“血泪之路”。
历史学家认为,时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应对这一悲剧负主要责任。杰克逊在1830年签署《印第安人搬迁法》,授权联邦政府将印第安人从密西西比河以东迁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领地”。虽然这部法律写着政府在与印第安人谈判时要采用公平、和平的方式,但实际上,美国政府经常无视这些条文,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印第安人搬迁。
杀牛赶人
为提高系统性驱逐印第安人的效率,美国政府还曾使出损招:猎杀北美野牛。数量一度达到数千万头的北美野牛是印第安人赖以为生的主要衣食来源。从19世纪70年代起,美国联邦政府雇佣大批猎手杀戮野牛。疯狂的猎杀行动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使北美野牛几乎陷入灭绝。
美国政府为印第安部落划出“保留地”后,靠捕猎野牛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为了追踪野牛群,依然居无定所、到处移动。而美国政府不希望印第安人离开“保留地”。他们的算计是,“让北美野牛消失”能加快实现这个目标。
在白人疯狂捕杀下,野牛数量锐减。印第安部落不得不退缩到美国政府规定的“保留地”。
画地为“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