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原标题: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近日,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当前我国对发展流通、扩大消费的高度重视。
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消费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器与压舱石,是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此次《意见》的出台,将带来哪些深远影响?《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优化供给推动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认为,过去我国主要依靠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包括大规模要素粗放投入、GDP导向的激励制度等传统动能拉动经济增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开始逐步走向依靠新动能推动经济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比资本形成总额高43.8个百分点。
“这一组数据说明了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地位。然而,2019年1月份至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3%,出现近年最低的增长幅度,增速比1月份至6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使得有些人对我国国内消费的潜力产生怀疑。”荆林波认为,在这种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
据荆林波介绍,在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就明确提出,2019年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重申,要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荆林波认为,一般来说促进商业消费首要环节是增加收入,如果居民收入增长,就能形成扩大消费的物质基础。其次,要构建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比如说不断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让人们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从而敢于在当下消费。最后,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要全面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打造全渠道的商业氛围,让消费者便捷、安全地消费。
“《意见》正是针对当前流通消费领域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提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挖掘城乡消费潜力,以实现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荆林波说。
完善汽车消费制度 更好满足购车需求
把户口迁到学校之后,北京某高校硕士研究生汪曼(化名)就开始申请汽车摇号,她打算毕业后留在北京。
“现在有资格摇号就先摇着,要不等毕业后也不一定立刻就能摇上。这种事要看运气,先排队机会就大一些。”汪曼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她有一个亲戚摇号多年至今未中,于是她决定早作打算,不过现在看来机会仍然渺茫。
《意见》第十条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行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
今年4月,发改委发布《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已限购地方2019年和2020年车牌增量指标数量须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增加50%、100%,同时明确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
今年6月,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购、限行,已经实行的应当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