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责任螺丝确保复工安全(反馈·关注复工复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下))(2)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组织了8.5万多个安全指导组,为涉疫场所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点对点”安全指导服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300多万项,网上快速办理各类行政审批2.5万多件,顺延到期各类证件8000多个。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放松安全监管
三年行动力争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问:“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早已是社会共识,但仍有一些事故发生。请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一系列事故是否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答:当前,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真正到位,重发展轻安全的惯性思维尚未真正扭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还没在头脑中扎根落地,在狠抓责任措施落实上还有不小差距,安全管理基础仍很薄弱,重大问题隐患不容忽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如用好信息化手段、筑牢人民防线、强化源头治理、强化重点管控。其中,全面落实责任制是抓好应急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一是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敢于协调、敢于监管、敢于问责,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
三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是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让企业既感到安全责任重大,又感到监管得当、环境良好。其中,要创新执法,按照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和风险等级,区别好中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防止“一刀切”;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还要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该《行动计划》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并提出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部署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问:近期,四川、云南等地森林火灾多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提升灾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