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专项立法修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徐 隽
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报告显示,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修订药品管理法,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这些法律在防治传染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沈春耀介绍,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框架,共计涉及30余部法律,其中有四五部骨干法律,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还有10余部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专门法律,如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此外,在有关法律中涉及诸多的公共卫生法律条款。
报告指出,这次疫情暴露出立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项、短板,缺乏全覆盖和硬约束、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矛盾,确有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的必要。需要制定一个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指导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据介绍,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年—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共17件。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共13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涉及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等;涉及动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有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法律,有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对上述立法项目,结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将适时安排审议。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关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适时安排审议。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涉及领域广,按照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态环境、社会管理、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时,也要总结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
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本报记者 王比学
4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就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基本巩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环境状况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15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46.6%;全国优良天数比率8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1.7%,重污染天气影响减轻。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但部分重有色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土壤重金属问题仍然突出,超筛选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任务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