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要求新增网约车全部电动化 此前深圳、郑州、佛山等地已实施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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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唐俊

  11月6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对《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项重要改变是,拟规定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采用纯电动车型。

  在10月12日第一次征求意见中,厦门的意见稿中还提到,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可以采用燃油或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只是对车轴距和发动机排量作了要求。

  但是在近日公布的二次意见稿中,燃油车已消失,拟在厦门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为“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意见稿还对网约车辆的硬件作出要求,需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意见稿提到,从施行之日起,已在厦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在经营期限内仍可继续运营,但退出营运后不得再申请办理。如果非电动车想要办理网约车运输证,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办理。

  厦门交通运输局表示,这一改变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目前,厦门共有11家网约车企业、2.8万辆网约车和7.7万名网约车,合规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7月,福建省印发的“电动福建”三年行动计划就已经提出,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同时要加快推进分时租赁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

  此前,深圳、郑州、佛山、海南等地,已明确规定网约车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型。其中郑州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佛山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海南全省从2020年开始实施。

  深圳的政策更早,在2017年1月发布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就提出网约车的车型应为7座及以下纯电动车。当时非电动车仍可办理网约车运输证,但该办法明确其有效期只到2020年12月31日。

  按照上述要求,到明年1月1日,深圳非电动车网约车将淘汰,新增网约车也全部是电动车,将实现合规网约车100%电动化。目前深圳巡游出租车已基本实现全电动化。

  惠州在10月10日发布了《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询意见稿)》,其中也提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该管理细则还未正式实施。

  对于驾驶员,厦门拟要求,同一车辆和驾驶员只能在一个网约车平台服务,不能同时接入其他平台,并且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需实时接入厦门市网约车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