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电集团副总经理:建议海上风电三步走 2025年底实现平价
文| 谢长军
“中国新能源电力圆桌”召集人、原国电集团副总经理
本文为谢长军在2020年11月5日“中国新能源电力圆桌”四季度闭门会议——海上风电专题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中国风电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 “碳中和”目标吹响冲锋号
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冲锋号和动员令,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春天将再次到来。
目前,中央和地方企业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量投资将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
我国风电、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产业链供应能力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质量、大规模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具备条件。
2.平价上网、地方保护、环保压力三重挑战
风电平价时代的到来,将对风电产业投资效益带来很大影响,需要全社会和全行业共同应对,以努力降低风电投资成本和提高机组发电能力为主要目标。
中长期看,地方政府“以资源、市场换投资”的行为仍将延续,对风电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并潜藏产能过剩的风险。
国内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风电开发会带来很大的压力。当然,实现风电与生态融合发展也是风电行业的社会责任所在。
国电电力宁波穿山风电场(摄影谢长军)
“十四五”风电发展的展望
在2020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风能北京宣言》提出在“十四五”规划中,须为风电设定与碳中和国家战略相适应的发展空间:保证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
我认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风电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风资源的合理布局、电网送出、就地消纳空间的扩充、生态环境与风电开发和谐相处。
远景能源提出的“两个一毛钱“(到2023年,“三北”高风速地区风电度电成本降至0.1元/度,发电侧储能度电成本实现0.1元/度)的近景设想也是可以实现的。但仍然需要外部开发环境的改善和时间的推移,2023年实现最好,2025年实现也是一个十分满意的结果。要明确指出,这是成本目标,不是电价水平,企业是需要实现利润的。
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是“十四五”风电开发的主要力量,投资的积极性和投资强度会达到顶峰,但资源市场竞争会异常激烈,地方政府从中会感受到压力,同时也会得到收益。
陆地风电的开发应实行“大基地建设和分散式开发并重的发展模式。开发策略也应该是”三北”和中东南部地区并行推进,以“三北”地区为后发优势。
“十四五”期间,风电的并网将变得更加困难,但有国家和地方电网公司认识高度和技术经济上的努力,并网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但是限电风险依然存在,开发商不可以掉以轻心。
“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应以本地消纳为主。主要是加快改善“三北“地区的经济结构,在”三北“地区大幅度增加电量就地消纳。中东南部地区分散式风电的消纳没有太大障碍,但必要的储能调峰,特别是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还是十分需要的。
“十四五“期间,风机制造产业还会有新的兼并重组,风机制造商的数量会进一步减少。我认为,新投资者上新项目是不明智的。机组大型化是发展趋势,但不是越大越好,要根据资源、送出、电价、造价等因素来综合平衡考虑。
海上风电是行业发展的痛点,特别是电价问题使项目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近期,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是不现实的,需要五年以内的过渡期。
风电运维市场需求在“十四五“期间会逐年增加,风电人才队伍会出现短缺现象。中央企业的责任和压力增大,制造商和第三方运维团队的参与是大势所趋,中央企业盲目增加运维人员是不合适宜的。
国家风电政策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不合理性。鼓励和支持政策强度将逐步减弱,风电产业的高利润时代(IRR15%)已经结束,未来行业将在低利润周期内(IRR6~8%)前行五至十年。随着行业的技术进步、机组性能的提升、制造成本下降、政策的改善,全行业的利润水平会有所回升(IRR10~12%)。
国电电力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摄影谢长军)
海上风电是“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开发重点
1. 海上风电的主要成绩
2020年底国内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预计800~9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海上风电装机500万千瓦左右。
海上风电施工技术逐步成熟,成本也有望大幅度下降,施工能力进一步提升。从目前情况看,如果产业链组织得好,海上风电每年500万千瓦的施工安装能力是可以满足的。但施工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几年出现了多起重大安全事故,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海上风机机组技术进步加快,大型化取得重要进展。目前,5~6MW机组已基本成熟,7MW及以上样机在逐步试验测试中。
2. 海上风电存在三方面问题
(1) 电价政策的不确定将严重制约海上风电未来几年的发展。
(2) 海上风电机组的质量和性能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内各厂商水平参杂不齐。
(3) 资源分配上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以“资源换投资“的倾向,对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全国存在海上风电机组和施工设备产能布局过剩的风险。
3. 相关工作建议
(1) 尽快提出明确落实海上风电电价政策。
在此,我郑重提出海上风电“三步走”政策设想。第一步,近期把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下调至0.65元/千瓦时左右(已核准项目、2021年底投产项目除外);第二步,由国家补贴变成地方补贴,由国家出台政策,允许涉海省、市在电费附加中设立海上风电补贴基金,用于本省海上风电补贴;第三步,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实行海上风电补贴退坡机制,每年下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4~5分/千瓦时,到2025年底,实现海上风电平价上网。
(2) 制订合理的资源使用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产业基地重复建设。
(3) 制订合理的设备、施工招投标制度。建立适合于海上风电高质量、高技术水平的建设运营模式。
(4) 国家确定“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划。按每年新增500万千瓦并网装机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