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计划三年新增租赁房超12万套 拟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11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发布了《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引导“先租后买”的住房消费观,按房价收入比、租金收入比等住房支付能力衡量指标,来确定租金价格指数合理区间。在业内人士看来,方案细节有很多借鉴意义。
以需定供,新建租赁房户均面积约60平方米
“建立租赁住房市场体系”是《方案》重点提出的内容,其中包括以需定供,合理测算市场需求,布置增量资源,盘活存量资源,有序增加市场租赁房源供应数量等。
在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以及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供应主体方面,《方案》计划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共计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而到2022年底,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总数不低于30家,其中房源在1000套(间)或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少于20家。
此外,西安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用地供应计划。《方案》规定,试点期间,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同时在土地“招拍挂”时,设置“建成后的住宅租赁经营期不低于十年”的条件,经营期内不得以租代售,经营期满后方可上市销售;对租赁住房用地应加快审批供应,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缴纳方式;新建租赁住房户均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
而在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方面,西安提出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提高租赁住房建设品质、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等。
稳定租金,引导“先租后买”住房消费观
据了解,西安此次《方案》还明确,加快建设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提升租赁住房供应的数量和质量,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合理住房消费观,实现商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有效衔接、协调发展。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上述“先租后买”的概念,是一种比较务实的提法,后续在租赁住房供应和各类金融保障方面,也需要积极考虑此类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稳定住房租金,《方案》提出基于居民房价收入比、租金收入比等住房支付能力作为衡量指标,确定租金价格指数合理区间。2020年-2022年,每年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严跃进认为,西安把租金涨幅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进行挂钩的做法不多见;这一做法对于各类城市来说,有借鉴意义。事实上,要真正把控租金,是需要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情况的。
另外,《方案》提出,充分认识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的理念,注重多维度的租赁住房需求,在解决基本居住的同时,提高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度。
“过去政策将注意力放在了租房成本上,其实是远远不够的。”严跃进认为,西安提到“城市融入度”的概念,是一个好的导向,要让租客真正愿意租房,融入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