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1月2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作出终审讯断,讯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相识,本年3月底,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一审开庭,海口海事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抵偿情况污染损害损失费860.064万元及判断评估费47.5万元、通告费等共907余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果真谢罪致歉。三被告不平一审讯断,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经公益诉讼的告状人海口查看院观测查明,2018年10月至12月间,中汇公司和陈某在未取得海洋倾废证的环境下,犯科将修建垃圾倾倒在海口瑰丽沙海疆,倾废总量达6.9万多方,经委托判断,其所造成的生态情况损害达860.064万元。浏源公司作为修建垃圾的直接发生单元,与中汇公司、陈某分工协作、彼此共同,配合完成犯科倾废,组成了配合侵权,依法应包袱连带抵偿责任。
据悉,相关抵偿费将上缴国库,用于生态修复。(总台央视记者 毛鑫 钟中原)
原标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