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刘振学一审被判11年6个月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2-02 18: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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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振学一审被判十一年六个月

  新华社济南12月2日电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上午一审果真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振学纳贿、滥用职权一案,刘振学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上午通过长途视频系统,一审果真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振学纳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刘振学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抉择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纳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记者闫祥岭)

原标题: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刘振学一审被判十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