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纳贿案一审宣判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2-03 1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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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纳贿案,对被告人张琦以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对其纳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琦当庭暗示听从讯断,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操作接受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当局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当局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小我私家和单元在地皮开拓、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辅佐,直接可能通过特定干系人犯科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琦的行为组成纳贿罪,数额出格庞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琦到案后可以或许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接监察构造尚未把握的部门纳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惩罚。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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