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新冠疫苗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2-19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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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公家号动静,交通运输部克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品运输车辆免费不断车便捷通行处事事情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按照《收费公路打点条例》及有关划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品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通知全文如下:

  一、按照《收费公路打点条例》及有关划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品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二、疫苗出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防范节制中心按照实际需要自行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品阶梯运输调运单系统(网址:117.149.228.204:10004,以下简称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新冠病毒疫苗货品阶梯运输调运单》(以下简称《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元印章后,安排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调运单系统登录账户由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统一分派。

  三、收费公路收费站对持有《调运单》的车辆,实施免费、不断车、便捷通行;对通行ETC车道并完成扣费的,凭《调运单》治理退费。

  四、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配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品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配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物运输“绿色通道”。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要督促指导收费公路策划打点单元,增强收费站现场打点和疏导,确保疫苗货品运输车辆免费不断车便捷通行。

  六、本通知有效期暂定停止2021年12月31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接洽电话:010-65292831。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新冠疫苗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