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义务兵驻费力边远地域可适当增发财庭优待金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2-22 1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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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退役武士事务部、财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带动部连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事情的通知》。2月21日,退役武士事务部就该通知相关问题举办解读。个中指出,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队伍驻地在费力边远地域(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财庭优待金。

  退役武士事务部解读暗示,《通知》明晰了发放尺度、发放流程、发放时间等方面的详细要求,对均衡兵役义务、勉励青年参军报国、处事队伍备战接触具有努力意义。关于家庭优待金尺度,解读称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住民年人均消费支出程度等因素公道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核准入伍时间开始计较,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高出两年。因身体条件不及格裁减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按照实际服役时间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别的,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记者 李岩)

原标题:义务兵驻费力边远地域可适当增发财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