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3月1日起施行,高空抛物“杀手”有了专属罪名(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3-03 1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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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御和惩处并重,科技手段和法令并行,我们等候高空抛物这把悬在人民群众头上的危险“利剑”,在法令之伞、科技之伞等多重防御和管理之下,早日被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