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被告被判死刑
7月16日,“南昌杀妻抛尸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王某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澎湃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事发时两人发生口角,王某龙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案发后,王某龙将易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后抛入赣江,还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复他人信息。
凶手杀妻后抛尸赣江,假冒妻子回复消息
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易某、王某龙为登记结婚的夫妻。2020年10月13日晚,易某、王某龙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执,王某龙试图安抚易某无果,双方再次发生口角。
当晚,因担心易某离家,王某龙用双手撑住易某的肩膀阻止其离开,易某不从,王某龙又用左手扼住易某的颈部将其顶在门上,易某不断反抗,王某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窒息死亡。
经法医鉴定,易某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隔天,2020年10月14日,王某龙约了多名朋友见面吃饭并到酒吧玩,后在电竞酒店睡觉。次日(10月15日)10时许,王某龙买了一只黑色拉杆行李箱返回家中,将易某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将该行李箱放在地板上后离开。
2020年10月16日零时许,王某龙回到家中将装有尸体的行李箱带出,将行李箱抛入赣江。隔天11时许,王某龙再次将随身携带的易某的手机抛入赣江中,随后离开。
2020年10月14日、15日、16日,王某龙用易某的手机和微信号以易某身体不适为由向易某所在单位领导请假,在易某的母亲张某通过微信询问易某婚事及礼金准备情况时,王某龙以易某身份回复张某称易某正在忙,并以王某龙母亲和姐姐在旁不便为由不接电话。
判决书显示,有群众报警称在南昌市扬子洲南昌见对面毛毛船厂河边发现一个装有尸体的皮箱。2020年10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日移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管辖。同日下午,公安机关在王某龙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被告方辩称有抑郁病史,鉴定意见:案发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龙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王某龙具有从轻量刑情节,其中包括王某龙有抑郁症病史,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
针对这一点,在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中,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王某龙在案发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综上,法院认为,王某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
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但王某龙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某龙不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王某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6日,死者易某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发至今,她仍未从失去女儿的悲痛中走出。这个判决结果在她的预期之内,她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喻琰)
原标题:“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被告获死刑,法院:罪行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