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案件量多面广 纪检监察机关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
紧扣核心要素关键环节
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李张光
本期嘉宾
华克思 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宋祥林 江苏省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成宽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针对基层案件量多面广,查办案件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质量评查整改为抓手,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工作要求,对查办案件质量把脉问诊,逐案逐卷解剖过筛,直面问题瑕疵,通过总结瑕疵案件共性特征,举一反三以评促改,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践中,基层查办案件质量有哪些常见问题?如何紧扣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通过提升把关能力强化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我们采访了三位地市纪委监委负责人。
贯彻纪法双施双守要求,提升从政治高度分析处理问题能力,是高质量发展现实要求
记者:基层社会治理涉及领域广、政策多、资金大,产生腐败风险点多,查办案件任务重,如何正确认识提升查办案件质量的迫切需要?
华克思:目前,基层查办案件还不同程度存在就案办案、人情干扰、本领不足等问题,比如有的缺乏从政治大局的高度、群众利益的角度去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只求案结事了,不讲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的部门单位一把手重视不够,抓案件质量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导致九龙治水各管一摊,没有形成提升案件质量合力。有的受人情面子制约,动真碰硬底气不足。有的知识储备不够,面对执纪执法双重任务和纪法双施双守要求,综合分析研判、精准定性处置等能力欠缺。
高质量发展是具体的、实践的,必须通过聚焦一个个焦点、难点、痛点进行攻坚克难,才能行稳致远。基层查办案件质量高低,关乎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质量,关乎能否坚持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乎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能否精准落地见效。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紧盯基层权力运行,通过高质量查办案件,及时纠正执行落实政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宋祥林:从镇江实际情况看,市县乡三级案件质量总体上呈递减趋势,特别是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能力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督不力、案件质量意识缺乏。比如有的案件事实认定不精准、证据欠扎实、文书不规范,本质上都是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有的审理人员满足于书面审,对案件背景、特点等活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造成个别案件处置不精准;承办部门、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的管控做不到互相补台,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缺乏高效沟通机制,意见分歧得不到及时研究解决。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从政治效果看,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一旦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不单纯是业务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轻则影响反腐成效、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重则影响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的实现。从纪法效果看,确保案件质量是监督执纪执法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社会效果看,基层干部直接面向群众,如果案件处置结果畸轻畸重,不仅削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