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流域监管不力 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发现,南充市嘉陵江流域保护工作不力,违规采砂、侵占岸线、废旧船舶滩涂拆解等问题长期存在,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三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基本情况
嘉陵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南充等10余座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南充市地处嘉陵江中游,境内干流长约300公里,流域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有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多个保护区。近年来,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土著鱼类数量减少,部分断面水质下降。2018年以来,金溪电站国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逐年上升,烈面国考断面不能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Ⅱ类水质标准,个别月份甚至下降到地表水Ⅳ类。
主要问题
(一)违规采砂破坏河流生态系统
2016年11月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省天然水域禁渔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挖沙采石。2020年2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明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禁止挖沙采石。督察发现,南充市在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时未落实上述规定,仅在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就设置了7处可采区,南充市所属的阆中市、嘉陵区等地甚至将3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期列为可采期,导致嘉陵江干流南充段河道违规采砂行为有禁不止。2021年5月暗查发现,嘉陵江仪陇段新政电站附近、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均有采砂船作业。大量违规采砂活动导致嘉陵江河床受损,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鱼类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资料显示,近年来嘉陵江干流胭脂鱼等土著鱼类数量明显减少。
2021年5月13日暗查发现,有采砂船正在铧厂垭村附近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二)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就已明确,废旧船舶滩涂拆解为淘汰类工艺,应当立即淘汰。南充市对此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境内嘉陵江沿线占用滩涂拆解废旧船舶问题未能得到有效制止。2021年5月暗查发现,嘉陵江阆中、蓬安、顺庆段非法占用滩涂拆解、维修废旧船舶现象较为普遍,作业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弃物随意丢弃,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南部县谢河镇汛期船只临时停泊点仍存在非法占用滩涂进行废旧船舶拆解、维修情况,附近江面油污漂浮痕迹明显。此外,阆中市高家坝左岸下段砂石堆码场、高坪区龙门古镇砂石堆码场违规侵占岸线;蓬安县利溪砂石加工厂填河造地建设砂石堆码场,违规侵占水域12.59亩;南部县山鑫砂石厂直排砂石加工废水,造成附近江水浑浊。
(三)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推进不力
四川省2018年制定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扎实推进嘉陵江等流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要求,2019年底前对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完成拆除和生态复绿,彻底腾退占用岸线。但南充市降低整改标准,放宽整改时限,阆中、嘉陵、高坪、蓬安等县(市、区)整改工作滞后,侵占岸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大部分砂石堆码场直至本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整治。其中,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不符合相关规划,违规设置泊位30个,占地523亩,侵占岸线1500米,早就应该取缔。督察发现,该堆码场在整改期间变本加厉,入驻企业数量由2018年的23家增加至2020年的35家,砂石开采量由2019年的149.8万方增加至2020年的437.6万方,比当地政府批准的年度采砂量多出287.6万方,超采率高达192%。直至2021年3月禁渔期前,该堆码场才停止生产,此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取缔和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