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新规公布:对住房租赁企业实施“减税”政策
10月即将到来
有一大波新规将实施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四川
10月新规
10月1日起
身份证首次申领省内可通办
28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四川公安“放管服”新举措和“十一”便民服务进行了介绍。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据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二级高级警长杜彪介绍,继2021年8月1日推出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之后,四川公安不断提升公安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现有系统提档升级,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对包括年满十六周岁的所有川籍公民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服务事项,为方便群众疫情期间高效便捷办理户政业务,减少群众在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接触的频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川渝黔”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实现再升级。为简化重庆、贵州两地学子来川办理户口流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现川渝黔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户口迁移再升级。届时,重庆、贵州两地大中专学生在四川就读,户口迁移全程网办“一次不跑”。
据杜彪介绍,在国庆假期期间,四川公安将推行延时服务,10月1日至7日,全省户籍窗口实行“不打烊”工作制度。同时,全省设立多处户籍业务自助服务区,基本覆盖我省行政服务大厅、客运中心等人流聚集区域,实现“全天候、全时段”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群众也可就近前往最近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办证中心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10月1日起
四姑娘山景区有新调整
四姑娘山景区发布《关于调整游客最大承载量的通告》,10月1日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和《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等标准要求,结合四姑娘山景区运营实际,自2021年10月1日起,四姑娘山景区单日游客最大承载量调整至20000人次。景区当日已售门票达到游客最大承载量20000人次,将停售当日门票。
全国
10月新规
[全国性新规]
五部门规范汽车数据收集:处理敏感信息应取得个人同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终止收集等具体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
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如下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此外,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10月1日起,对住房租赁企业实施“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