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工地发现20年前的炮弹 警方及时处置引爆
闽南网10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曾桂蓉 张金坛)日前,泉州市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个工地邓师傅的报警,他说在工地的土堆里发现类似炮弹的物体。接警后,灵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引爆后的炸弹 专业人士将炸弹引爆处理
记者了解到,10月5日上午10时许,邓师傅开着挖土机在工地进行填土和地面平整作业时,感觉挖土机的铲斗碰到了一个“铁疙瘩”,他停下工作,发现是一个类似炮弹的物体,便立即报警求助。“这些土是从其他地方挖过来的,已经存放一两年了”邓师傅告诉记者,这个炮弹应该是挖土的时候一起带来工地的。
灵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划定警戒区域,劝导疏散村中好奇的围观群众至安全距离,同时联系危险物品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置,民警认真勘查现场,确认再无其他遗留炮弹后,为避免撞击、震动引发爆炸,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将该枚炮弹装入盛有细沙的纸箱内,并由爆炸物品专用车安全运送至爆炸物品库妥善存放,并立即制定了销毁方案。
10月9日上午,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灵源派出所民警同专业爆破公司人员在晋江西园一无人工地对该枚炮弹进行销毁。
据悉,现场挖了一个深2米的坑,专业人士在该炮弹捆绑上乳化炸药,将炮弹放进坑内,填上细沙、黏土,最后进行远距离引爆,成功销毁了炮弹内的炸药,彻底消除了隐患。
据治安大队民警介绍,经现场勘察判定,该发炮弹应为战争时期遗留的迫击炮弹,单个弹体长约330毫米,全重约3公斤,至少已经20年以上,表面已经锈迹斑斑,但引信和炸药完整,仍具有一定杀伤力。“如果爆炸,该枚炮弹杀伤半径达200米左右”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晋江警方提醒:由于不清楚炮弹的安全隐患,以往有市民捡到废旧炮弹时,将炮弹洗干净带回家收藏,甚至把炮弹中的药体清除,将炮弹当废品卖掉。这些行为都极有可能造成意外事故,炮弹在高温、撞击、明火的条件下,存在爆炸的危险。因此,市民在发现类似物品时,切勿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将危险物品交由警方专业人士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