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就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问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10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贯彻落实《意见》的背景下,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有什么新的特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总体上有哪些变化?
案管办负责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取得新的进展,在办案数据方面表现明显。
在刑事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40036人,同比上升34.7%;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693233人,同比上升29.6%;纠正漏捕(漏诉)38899人,同比上升8.9%;对侦查活动监督47633件次,同比上升30.1%;提出抗诉6733件,同比上升8.9%。民事检察方面,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7336件,同比上升51%;行政检察方面,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4024件,同比上升27.1%;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办理案件线索138924件,同比上升12.3%。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公开听证68885件次;通过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354件。总体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案数量不断增加,监督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强。
记者:“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变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评价指标的适用等,给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带来了哪些变化?
案管办负责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刚才说到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变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评价指标适用就是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三项改革,带来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实实在在的提升。从办案质量上看,2021年1至9月,批准逮捕670755人,同比上升20.6%,而捕后不起诉、捕后判决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人数同比下降20多个百分点;提起公诉1273051人,同比上升15%,而撤回起诉人数同比下降20多个百分点。判决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人数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在批捕和起诉人数增加的情况下,撤回起诉及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案件的数量明显下降,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从办案效率上看,在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上升30%的情况下,办案期限较去年同期缩短。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期限为40天左右,较去年减少5天左右;从办案环节看,全国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99440件,同比下降56.9%,占同期需要办理案件的7.1%,同比减少14.3个百分点;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38211件,同比下降83.9%,占同期需要办理案件的2.9%,同比减少19.1个百分点。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减少,办案时间缩短,犯罪得以及早惩处,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尽快修复,人民群众对办案活动的评价不断提升。
记者:今年1至9月,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新做法、新成效?
案管办负责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意见》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对涉经济类犯罪,尤其是涉民营经济案件,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比如,为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犯罪检察体制机制,最高检于2021年9月设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旨在更加有力地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今年1至9月,共受理审查起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57人,前两年同期分别为13人、3人;受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66人,前两年同期分别为97人、60人;受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77人,前两年同期分别为42人、33人。再比如,为深入查办洗钱犯罪,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最高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印发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罪和涉洗钱行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4811人,同比上升2.8倍。其中洗钱罪580人,同比上升81.8%,安徽等地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首批自洗钱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