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一批粮仓“硕鼠”
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相关内容。
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在储粮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伙同他人,以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等方式,贪污公款338万余元……中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
“从公开通报的十起案例来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违纪违法行为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一步指出,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
据知,吴新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李海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杨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
有评论称,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官方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要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同时也要“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取得持久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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