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且拒不改正 将影响征信
明年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将影响个人征信
北京日报记者 张楠
如何一揽子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方便的问题?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及亡人数量明显下降。
记者注意到,针对“充电贵”“充电难”等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实施方案都相应提出解决办法。
楼道充电且拒不改正,将影响个人征信
为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本市再出新办法。今后,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充电,可能将会对车主的个人征信有影响。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除了劝阻、制止和报告之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
在家或在楼道充电被禁止,但是小区又缺少正规的充电设施,“充电难”成了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头疼的事。为了让充电不再成为困扰市民的难题,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分类别、分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其中,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对于现有居住区,鼓励各区和各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按照市民群众实际充电需求配建充电接口,鼓励推广更具安全性的换电柜。
而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结合路侧停车及电源条件,研究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桥下空间及支路、次干路,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同时,将补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制定改造方案,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充电“电费+服务费”分别计价收取
有的小区明明建了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主却反映,小区内安装的充电设施收费太贵。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方案专门提出了“规范充电收费”的要求。
其中,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收费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两者应分别计价、收取,不可打包混合收取。充电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各小区在确定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时,即应明确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执行明码标价,确保居民愿意用、用得起。
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记者从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鼓励智能传感器、二维码、电子芯片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的推广应用,通过“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方式,将车主与车辆、电池信息绑定,保持生产、销售、登记等前端环节与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后端环节信息一致,助力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闭环管理。
电动自行车也要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