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刘昆:不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3)
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扎实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支持和稳定扩大就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适当增加中央基建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启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作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及时制修订管理制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发挥相关财政专项和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统筹“补短板”“锻长板”,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继续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疫苗药物研发、免费接种等工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适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积极做好投入保障,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
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力度,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继续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力度。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坚持把推进财会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管,聚焦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构建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完善行业监管法规制度,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
持之以恒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从保障国家总体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抓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抓好低风险地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