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布5起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意见(3)
2020年1月,湖北汉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之杰公司)与汉川市庙头镇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拟投资建设预制装配式构建工厂。同年6月,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情况下,时任庙头镇副镇长张某某在汉之杰公司申请建设用地的开工报告上签署“同意开工建设”,时任庙头镇人大主席王某某负责联络推动项目建设,违法批准汉之杰公司占地建设。
2020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占地62.6亩,其中耕地52.94亩,不符合当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于2010和2011年由金家坮村村委会违法出让给公司股东。同年12月,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经认真调查,以违法占地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也未依法依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移送追究责任人责任。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责令依法收回庙头镇政府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镇政府向汉川市政府作书面检查;责令金家坮村村委会解除违法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向庙头镇政府作书面检查,鉴于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责成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违法占地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变更告知书。相关责任人已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公布5起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