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2)
衡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从业人员事务科科员屈鹏、王晴勾结“黄牛”搞“窗口腐败”问题。2020年4月起,屈鹏、王晴2人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负责从业资格证承办、转籍等业务办理中,通过在资料审核等环节设置双重标准,故意刁难自行办理相关业务的驾驶员,迫使其选择“黄牛”代办业务。为感谢屈鹏、王晴在承办业务中的关照,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黄牛”阳某某等通过微信发给屈鹏金额不等的红包36次,共计9280元,发给王晴金额不等的红包166次,共计9265元。2022年4月,屈鹏、王晴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07
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站前路监管所工作人员鲁路在监管执法中乱罚款等问题。2021年3月,鲁路在对某餐饮企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工作程序,在没有进行立案调查、没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罚款”2000元,并索要3条香烟。在索要香烟未果后,利用监管职权促使某电商平台关闭管理服务对象正常注册经营的网店。2022年1月,鲁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执法岗位。
08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饲料办原主任程朝晖违规向企业收费问题。2020年2月至3月,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程朝晖带队到辖区内2家饲料公司进行防疫值班。值班结束后,程朝晖私自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班“交通补贴”的名义,向2家饲料公司收取13840元,其中4900元用于向参与值班的相关工作人员发放补贴,8940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年5月,程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款全部退赔相关企业。
通报指出,上述8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违规收费,加重市场主体负担;有的在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拿卡要,损害清廉高效的服务环境;有的在监管执法中任性处罚、随意罚款,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这些案例暴露出我省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规矩意识不强、服务企业不力、政商交往不清等问题,侵害了市场主体利益,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通报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对照检查,切实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件好事、大事、要事抓紧抓实,以鲜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推动《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明察暗访、案件查办、通报曝光和以案促改,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助力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原标题:湖南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