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2)
中国华能集团联合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知名高校组建联合科研机构,探索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模式。以重大科技项目为牵引,通过“筑巢引凤”,打造一支2000余人的专职研发队伍和近200人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
中国华能总经理邓建玲介绍说,中国华能优化薪酬激励,调整科研企业工资结构,增量工资向科研骨干人员倾斜,科研人员工资增幅高于平均增幅,科技型企业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差距最高达4倍。对市场化引进的高精尖人才对标市场化薪酬并给予工资总额单列,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培育现代产业链“链长”的负责人和专家实施“精准激励”。
与此同时,制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指导意见》,对中长期激励的激励方式、管理程序、方案制定、监督管理、组织领导等进行明确,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要实施精准化的分类考核和分配。”翁杰明表示,对科技型企业的考核周期要考虑研发周期。对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短期见效难的项目,应当对重要节点、阶段性成果及时考核和激励。对意义重大的专利、标准等,要科学考核评价,及时加分奖励。要主动改变惯性思维、敢于打破不利于创新的分配格局,杜绝“平均主义”,强化创新成效与薪酬双对标,将激励资源特别是增量资源,向稀缺、关键岗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
翁杰明指出,要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要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贡献大的科技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可以超过同职级管理人员。对关键稀缺人才,可以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各种保障性激励,增强吸引力和归属感。
将科技创新工作向纵深推进
面对百年变局和疫情叠加、我国发展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复杂局面,以科技创新畅通大循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前所未有。翁杰明强调,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用更大力度、更快速度将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集团公司要做好“战略引领+中枢统筹+高效推手”,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推力”。集团公司要优化各级各类创新主体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促进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分类推进创新。要根据项目性质和生命周期,建立健全分类组织管理模式,并对各类创新提供综合支撑。在集团总体创新战略引领下,实施更加差异化、精准化的授权放权,支持科技型子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相关决策,合理配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作为外部董事,加快落实董事会在发展规划、科技投入、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决策权。
二是创新主体要做到“搭好平台+建好机制+用好人才”,充分激发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的市场化机制各项改革举措,要在各创新主体内部,特别是基层一线深入穿透、落实到位。鼓励推行“赛马制”“悬赏制”,公平竞争、优中选优。对任务目标、技术路线明确的科研项目,鼓励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方式,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签订“军令状”、明确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