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全文内容)(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6-25 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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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调查和监测为基础、体现整体集中连片治理,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目标任务、技术模式、保障措施等,遏制黑土地退化趋势,提升黑土地质量,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县级黑土地保护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落实到黑土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将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生态保护等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有关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对农业生产经营者保护黑土地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服务。

  国家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田、旱地灌排体系;

  (二)加强田块整治,修复沟毁耕地,合理划分适宜耕作田块;

  (三)加强坡耕地、侵蚀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四)合理规划修建机耕路、生产路;

  (五)建设农田防护林网;

  (六)其他黑土地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科学的耕作制度,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黑土地质量:

  (一)因地制宜实行轮作等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广适度休耕;

  (二)因地制宜推广免(少)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适宜的农业机械;

  (三)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粉碎深(翻)埋、过腹转化等还田方式;

  (四)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增施有机肥料,推广土壤生物改良等技术;

  (五)推广生物技术或者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等绿色防控技术,科学减少化学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合理使用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六)其他黑土地质量提升措施。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止黑土地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和盐渍化,改善和修复农田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侵蚀沟治理,实施沟头沟坡沟底加固防护,因地制宜组织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黑土地周边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等区域营造植物保护带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侵蚀沟变宽变深变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害设防、合理管护、科学布局的原则,制定农田防护林建设计划,组织沿农田道路、沟渠等种植农田防护林,防止违背自然规律造林绿化。农田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确保防护林功能不减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沙治沙,加强黑土地周边的沙漠和沙化土地治理,防止黑土地沙化。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黑土地生态保护和黑土地周边林地、草原、湿地的保护修复,推动荒山荒坡治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维持有利于黑土地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