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佳被双开
据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文山州监委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对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省监委指定文山州监委管辖,文山州监委指定广南县监委管辖,对周佳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周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公司违规购买发放洗衣卡、办理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违规核销债权资产,大搞“一言堂”,未执行末位表态制,个人改变集体决策事项,隐瞒不报其违规借贷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纪律,不正当履行职责,违规开展担保及借款业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嫖娼,长期沉迷于赌博,并多次到境外赌场赌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独断专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收受财物,大搞利益输送。
周佳其行为已违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并经云南金控集团党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周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