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9起诬告陷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今年以来,武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1起,为37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现将其中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查处洪山区和平街自建社区肖某诬告陷害问题。2022年3月,洪山区和平街自建社区居民肖某因不满辖区社区民警郑某对其吸毒进行长期重点监管,故意捏造该民警吸毒的事实,两次匿名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称该民警“吸毒”。联合调查中,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北某法医司法鉴定所两次对民警郑某毛发、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反映民警郑某吸毒的问题不属实。肖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其本人对此供认不讳。2022年6月,洪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肖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关于查处黄陂区王家河街张家榨村党员程某诬告陷害问题。2020年1月,黄陂区纪委监委收到王家河街张家榨村党员程某实名举报其村支部书记、主任涂某某和村委委员张某某二人违规使用20万元扶贫款修建道路并违规验收等问题。经调查,2019年,张家榨村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向王家河街道申报了该村出行道路工程项目,王家河街道审核后发文批复同意,工程建设按照规定流程安排施工并完成验收,经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审计,不存在工程违规验收的问题。程某作为中共党员,因个人诉求未满足而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鉴于其诬告行为影响轻微,2022年5月,王家河街纪工委对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对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汪某办事效率低、不作为等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1月,江汉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家墩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汪某在处理培训机构违规收取培训费事项时办事效率低、不作为等问题。经调查,反映人在培训班为小孩报名跆拳道培训课后,在已消费部分课时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导致双方发生纠纷。经调查,在纠纷受理、处理过程中,汪某依规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与反映人电话、微信沟通10余次,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退款意见,反映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江汉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向汪某反馈调查结果,并就失实检举控告问题当面予以澄清。
4.关于对汉阳区纪委监委干部冯某某在办理信访件时存在官僚主义等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2020年11月,汉阳区纪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区纪委监委第二派出纪检监察组干部冯某某在办理举报人相关信访件时存在官僚主义、官官相护等问题。经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实际问题系其自身与单位的劳动纠纷,且正在劳动仲裁解决过程中,冯某某在相关信访件告知、调查、反馈等环节中,均做到了程序到位、依规依法,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调查结束后,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为冯某某当面澄清正名。
5.关于对青山区“三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自行决定土地出让费用等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5月,青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何某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侵害某公司利益、自行决定土地出让费用等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位于冶金街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拟征收范围内,前期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会同市更新中心多次就征收补偿事宜与这家公司进行沟通,相关征收及安置补偿工作均按程序开展,何某在履职过程中严格依规依法,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青山区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对何某进行了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