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大事记(29)
3月5日-1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3月9日 习近平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讲话,指出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2020年目标任务,强调要聚焦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布局谋划和推进工作。
3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还有《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等。
3月15日 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讲话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3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3月27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
3月3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2021年4月
4月8日 党中央审议通过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相关方案和政策。28日,首家注册落户雄安新区的中央企业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在雄安新区揭牌,部分在京高校、医院、央企总部等疏解到雄安新区开始有序落地实施。
4月18日-21日 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在开幕式上发表《同舟共济克时艰,命运与共创未来》的主旨演讲。
4月22日 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讲话,首次全面系统阐释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4月23日 海军三型主战舰艇——长征18号艇、大连舰、海南舰集中交接入列。习近平出席活动并视察。
同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于9月5日向社会公布。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揭牌仪式在广东珠海举行。韩正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