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大事记(6)
3月15日-16日 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汪洋主持并讲话,强调要着力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努力转化为人民政协的工作思路和务实举措,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到2022年8月,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共举行23次会议。
3月21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
同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栗战书主持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2022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行36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5件、修改法律107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1件,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293件。
同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还有《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等。
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举行。赵乐际出席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至此,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月25日 中国首台散裂中子源建成。
3月28日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紧密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改革工作。
3月 3月以来,针对美国政府单方面挑起的中美经贸摩擦,中国不得不采取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等反制措施,并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9月24日,《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发布。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2018年4月
4月2日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
4月8日-11日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开放共创繁荣,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
4月1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13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海南要着力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9月24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4月12日 中央军委在南海海域举行海上阅兵。习近平检阅部队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坚定不移加快海军现代化进程,努力把人民海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海军。
4月1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9月15日,印发《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