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探索环保信用监管模式形成一批创新成果(3)
未来,在生态环保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将是必然,这也是《意见》所明确的重要内容。
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薛方说,当前,我国已拥有1.5亿户市场主体,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市场主体。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市场主体,传统上以巡查为重点的监管机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通过高度发达的数字技术,借鉴商业化评级机制的运行逻辑,将企业的生态环保风险管理指标予以量化分级,精准描绘出企业的“信用风险画像”,监管部门可以按照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于高风险企业、高风险领域、高风险问题可以更多地配置监管资源。对于低风险企业,则可以采取更加宽松灵活的监管方式。由此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精准监管、重点监管、源头监管、信用监管。
□ 法治日报记者 张维
原标题:各地积极探索环保信用监管模式形成一批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