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硕鼠”“蛀虫”!十起典型案例公布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中储粮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徐宝义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向中储粮集团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打招呼,帮助某招标公司进入中储粮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物流仓储经营、收储库点确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徐宝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西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受贿案。杨随亭违规同意所属粮库与民营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轮换储备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89万余元;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安排使用储备粮补贴支付机关运行费用1152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在涉粮项目合作、粮食储备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4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杨随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天喜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受贿案。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向张天喜反馈了自治区粮食局存在专项资金账外管理等问题,要求60日内完成整改,但张天喜直至2021年5月退休仍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张天喜利用职务便利,在临储粮指标分配、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张天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东胜违规由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受贿案。胡东胜多次安排省粮食局下属单位为其报销住房装修材料、购买手机等个人费用,无偿接受省粮食局下属单位提供的因私客房住宿及服务;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收储业务、粮仓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胡东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储备粮监管不力、受贿案。卢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某民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其个人持有福州市原粮食局牵头筹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12%股份;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相关企业在动态储备粮采购和轮换业务中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擅自动用等问题;在应急储备粮项目、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卢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储粮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东升挪用公款、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张东升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协议等方式,将公款1.1亿余元挪用给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储运工程、临储粮收储库点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6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属经营的企业提供散粮车服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40万余元,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张东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