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为深化发展中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莱希于2023年2月14日至16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会谈期间就一系列双、多边议题交换意见。访问期间,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分别同莱希总统会见。
一、政治领域
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各领域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加快落实中伊全面合作计划等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双方支持对方自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愿分享各自治国理政、改革、发展等经验。
两国元首重申,发展紧密的战略关系是中伊作为东亚和西亚两个古老文明所作出的历史性选择,符合整个地区的利益。不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伊两国均致力于加强双边关系,促进各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强调,密切的中伊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双边关系目标,也有助于为各国实现共同利益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双方坚定支持对方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中方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伊朗内政,破坏伊朗安全稳定。伊方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支持伊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强调波斯湾地区的和平稳定对世界安全及能源运输的重要性。中方赞赏伊方在维护国际能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赞赏莱希总统的睦邻政策。伊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实现中东安全稳定以及促进波斯湾地区国家对话的倡议。中方支持地区国家加强团结协作,通过对话化解分歧,实现睦邻友好,愿同伊方一道,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外长会晤的战略意义并同意继续保持两国外长之间的密切沟通。双方同意继续开展两国外交部相关司局磋商。
二、安全和防务领域
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任何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反对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反对将恐怖主义同特定民族和宗教挂钩,主张通过发展和鼓励温和中道思想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从源头上减少恐怖势力发展空间。双方欢迎对方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提出的倡议。
双方认可对方在反恐领域作出的贡献和付出的牺牲,同意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安全。双方愿就反恐问题举行双边磋商,并探讨建立双边反恐政治磋商机制。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防务部门间的战略沟通,开展两军各层级各领域交流合作,扩大联演联训和人员培训规模。双方同意于2023年内在北京召开两国公安内政安全联合工作组第四次会议。
三、经济和发展合作领域
双方愿共同努力落实中伊全面合作计划,继续深化在贸易、农业、工业、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于2023年内在德黑兰举办中伊经贸联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中方赞赏伊方积极参与进博会、服贸会和广交会,明确支持伊方企业更多参加在华举行的经贸展会。为实现双边贸易可持续增长,中方愿参与并扩大在伊朗生产优质产品,以增加伊朗对华出口。伊方赞赏中方为伊朗农产品输华开辟“绿色通道”。双方同意加强沟通,推动两国电子商务发展和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农业合作有助于两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广泛、密切的农业领域合作将造福两国人民。双方同意落实两国农业合作行动计划(2023-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