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司机秘书当掮客?中纪委网站:严查“寄生性”腐败(2)
“这位老板知道宁某与周建慧关系很好,便请托宁某出面,找周建慧帮忙。”据办案人员介绍,经周建慧联系,这块地顺利转让给他人,该老板还从中赚了15万元转让费,便送给宁某7.5万元的好处费,而宁某随后就给了周建慧3.5万元。
解决建房审批、在辖区内办夹石场、承接工程项目……就这样,宁某在前端当“掮客”,周建慧负责办妥请托事项。在一次次“合作”中,两人结成的利益共同体越发牢固。在周建慧的犯罪事实中,其伙同宁某收受他人财物达68.3万元。
“起初心里也有顾虑,但感觉宁某可靠,就用‘自己给对方办成了事,对方是为了表示感谢’的理由麻醉自己,心安理得被‘围猎’。”周建慧说。
2022年4月,周建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宁某等相关涉案人员也已被另案处理。
利用影响力搭建隐秘的利益输送链条,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间接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举行发布会披露,从检察机关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情况看,当前腐败犯罪呈现出领导干部亲属“寄生性”腐败犯罪层出不穷,家族式腐败问题日渐突出等新特点。
“如果把领导干部自身腐败称为‘原发性’腐败,那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影响力谋私贪腐可看作是‘寄生性’腐败。”江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在周建慧案中,宁某本身并无权力,他利用的是领导的职权影响力。而请托人、行贿人看中的也正是他与领导的关系,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围猎”,间接达成目的。
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间接性。除了充当“掮客”,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合作等方式谋利外,领导干部的影响力还会被用来搭建隐秘的利益输送链条。
有的损公肥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领域利用公共资源非法牟利。比如,为了帮二弟胡向阳赚快钱,湖南省醴陵市委原书记胡湘之找来几位老板,承诺“你帮我弟弟,我来帮你”;侄子胡锦文则依靠胡湘之的影响力或者让他出面打招呼,从各类工程项目中捞取利益。
有的损人利己,为自己的业务或公司经营活动不当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比如,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蒋培言的侄子蒋某军在富阳区成立了一家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他利用蒋培言的职务影响力“脱颖而出”,屡屡成功承接房产弱电工程项目。
“综观身边人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进行违纪违法活动的案例,许多情况下领导干部并非没有察觉。他们有的袖手旁观,默许纵容亲属打着其‘代言人’的旗号找到相关人员要求给予关照;有的直接‘出马’,按照亲属的请托向下属或相关方面打招呼。”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龙说。
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的本质是让公权异化为私器,利用职位权力带来的溢出效应以权谋私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主动“搭台”,授意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唱戏”。他们或是隐身幕后当“影子”老板,为亲属疏通关系,亲属再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聚敛财物;或是演“双簧”,领导干部授意有关个人或单位,“照顾”亲属的公司,再与其共同敛财,自认为如此一来能更加安全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