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银川市某中学教师李某某掌掴学生,被予以停职,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出公开检查;银川市某县幼儿园教师秦某某违反职业道德,被给予开除处理,解除劳务合同,撤销教师资格……”近期,银川市通报5起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据了解,自今年2月宁夏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通报8批次35起相关典型案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近三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教育领域的初次检举控告588件,其中反映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的113件,占比20%。从案件查处情况看,问题严重,教训深刻,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安排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决定今年在全区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由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等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在维护教育公平、项目资金管理、校外培训监管、师德师风等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自治区纪委监委成立3个督导组对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各高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自治区教育厅成立7个督导组,采取“听、看、查、问”方式,对5个地级市教育系统、各高等学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又进行了督查。各市、县(区)也成立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成员单位和所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贺兰县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截至目前,专项治理第一批自查自纠问题130个,已整改24个,正在整改106个。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纪委监委通过“精准式”执纪问责、“定制式”书面反馈、“回头看”闭环整改的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组织处理6人,其中,诫勉2人,作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1人。
自治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校”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统筹使用各方面监督力量,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发力,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线索,推动高质量查办案件。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问题3092个,已整改1696个,正在整改1396个。
“我们将本着‘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长效常治’的工作思路,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通过全面自查、严肃整改、精准监督、标本兼治,切实解决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标题:宁夏: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