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市为28名干部澄清正名
2022年以来,安徽省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安庆市纪委监委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对澄清正名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实施程序和方式以及成果运用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同问题线索处置一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对拟进行公开澄清的,需征求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意见,经逐级审核后方能实施。
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时,安庆市纪委监委坚持“实”的主旋律,有问题的一查到底,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尽量减少不实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对群众产生误解的信访件,采取尽快协调、及时处置、妥善处理的办法,努力实现快查快处快报,做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此外,安庆市灵活多样地使用澄清正名方式,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按照“一人一方案”原则,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采取当面、书面、通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
为精准高效地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安庆市纪委监委建立集体研判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内容的分析研判、侧面了解,夯实调查核实基础,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对查无实据但不能轻易排除的不作澄清;对经查核认定失实且需澄清正名的,综合考量问题情节、时间节点、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多方面因素,精准、辩证、统筹地把握和运用政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澄清正名是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既捍卫了纪律刚性,也传递了组织温度。我们将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安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部分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1:公正判决遭投诉,组织澄清解心忧
一、基本案情
胡某甲,男,汉族,中共党员,某法院民庭法官。
2021年12月,法院纪检监察组接胡某多次举报,反映法官胡某甲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时,偏袒用工企业,庭审中不接收胡某提交的新证据、拒绝让其发言。
接举报后,法院纪检监察组立即组织核查。经调取庭审记录,查阅卷宗材料,走访有关人员查实:庭审中法官胡某甲依法当庭接收了胡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辩护词,依法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利,胡某举报不实。经梳理胡某近几年诉讼情况,调查组还发现:胡某多次利用小微企业急于用工、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漏洞,故意打“短工”并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小微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同时恶意投诉举报仲裁、法院等部门,向仲裁、法院等部门施压以实现其个人目的。
调查组向胡某乙严肃指出其不当行为,胡某乙表示认错。2022年3月,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为法官胡某甲澄清正名。会后,胡法官说:“感谢组织为他说了公道话,把压他心头的一块大石挪去了”。
二、点评分析
本案中,纪检监察机关摒弃“就案办案”“就信办信”的机械做法。一方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为受到恶意投诉的法官澄清正名。另一方面,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相关人员诚实守信。同时找准问题症结,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做好源头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