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2)
该案是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办理,推动了家具行业秩序治理,使家具企业经营者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涉案的家具企业负责人主动认罪认罚,签收《环境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制度告知书》,做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案的家具企业共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147万元。
(五)吉安市某污水处理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
2022年2月,吉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2021年11月,吉安市某污水处理公司工作人员非法将企业污水总排口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采样模式进行设置,调换采用监测水样,导致外排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失实。经检测,该企业外排废水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该案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的督察问题,也是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的一起典型案例。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是污染防治的重要监管环节,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污染环境风险隐患,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六)宜春市袁州区某生态农场污染环境案。
2022年1月,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袁州区生态环境局对袁州区某生态农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农场的生化处理池出现裂缝并要求其进行修补。该农场的经营人袁某福、方某菊明知没有经过处理的猪粪渣水外排倾倒会污染环境,依然将粪水沼液倾倒在附近的葡萄园和竹林里,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该案是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勤联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近年来,一些畜禽养殖企业为压缩污粪水处理成本,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粪水等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接到线索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联合生态环境、检察院等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及时责令涉案养猪场停产整顿,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上饶市鄱阳县李某铭等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
2021年6月,鄱阳县公安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铭等人勾结安徽、江苏等地工业企业主管人员,通过槽罐车运输并采取隐蔽手段逃避监管,趁深夜无人之际先后将1000余吨工业废盐水非法倾倒在鄱阳县某废弃养猪场、废弃矿井等地,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同时查明吴某等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管理人员,为了节省污染物处置费用,将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交由无资质人员李某林等人处置。目前,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是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的典型案例。为查实涉案废水来源,追究涉案企业责任,鄱阳县公安局专案组先后6次进驻涉案企业,深入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斩断了涉及排污企业、中介人员、运输车辆以及非法处置危废的全部犯罪链条。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并要求涉案企业对受污染的水体和土壤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经专家评审验收,污染点及周边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指标已修复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原标题: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