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前,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强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2013年至2021年,王强在任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科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在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王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盘锦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原政委、一级警长陈庚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20年1月至8月,陈庚在任盘锦市公安局税务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企业在案件办理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所送钱款。2022年9月,陈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徐奔破坏监管环境问题。
2019年至2022年,徐奔在任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不符合要求的渔船办理检验合格证件,并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款。徐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徐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