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地通报2起诬告陷害和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为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导向,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2起诬告陷害和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刘某山诬告崔家集镇郑家庄村副网格长刘某好案
2020年12月,崔家集镇村民刘某山到平度市信访局反映刘某好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应当停职,不应参加村庄选举等问题。经查,为使刘某好受到刑事追究,刘某山故意伪造伤情对其进行诬告陷害。2022年5月,刘某山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赵某某诬告陷害平度市公安局门村派出所原副所长官某某、李园街道东涌泉村党支部书记冯某某案
2022年2月,李园街道村民赵某某反映官某某唆使冯某某不为村庄某特殊家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经查,村委一直为该家庭缴纳医疗保险,反映问题不属实。赵某某故意捏造事实,意图让相关部门处理官某某、冯某某二人,系诬告。2023年6月,平度市公安局对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平度市古岘镇党委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古岘镇管区区长乔某澄清正名
2023年2月,群众实名举报乔某冒领古岘镇村民李某某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问题。经查,李某某为企业退休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某不符合申请条件,未办理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不存在乔某冒领李某某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问题。2023年6月,古岘镇党委为乔某澄清正名。
平度市明村镇纪委为受到失实举报的明村镇前黄埠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澄清正名
2023年3月,群众匿名举报王某某收取外来种植户土地流转服务费后,未按规定公开钱款去向问题。经查,明村镇某村民承包前黄埠村部分土地并按照约定支付土地流转服务费,钱款均入村委财务账,且已按规定于民主议事日进行张榜公示,反映王某某相关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明村镇纪委为王某某澄清正名。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组织、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释放“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同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维护正常信访举报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