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揭露:医院打击医托却被派出所所长利用受贿(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8-13 15: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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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其原有的职权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还会产生影响或者发挥作用。少数公职人员利用权力“余温”迈入政商“旋转门”,或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违规到企业和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甚至以此作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隐蔽外衣。

  一些企业付高薪聘用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看中的是他们的人脉资源等影响力;公职人员违规兼职任职,背后常常存在利益交换和利益输送问题。比如,杭州市上城区原望江智慧产业园发展中心主任舒延海在任期间与不法商人勾结,收受200余万元贿赂,还与其服务管理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商量好,退休后去该企业任职,双方约定数十万元的年薪。

  “舒延海在职期间就已经前往该企业违规兼职,为退休后‘转移战场’打下基础,只是出于规避查处的动机,没有实际领取薪酬。待他退休,收受该企业负责人的所谓薪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彭伟说,“期权腐败”的根子在于政商不正当交往。依托这种隐秘的政商关系,企业取得优势地位,结果导致市场经营主体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离职退休并非离管。党内规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各类公职人员离岗后从业行为都有严格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从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处分。

  对离职退休的公职人员进行从业限制,重要目的就在于防“期权腐败”之患。“如果是国企、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离职退休公职人员,还需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离岗从业规范。”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剑玲告诉记者,在实践中,判定离职退休公职人员到企业或中介机构任职取酬是否涉罪,可从是否领取异常报酬、是否具有谋利事项、是否存在事先约定、是否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等方面重点查明。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职人员离职退休后没有直接“出山”,而是利用在职时形成的职务影响力打招呼、递条子、跑项目,甚至违规插手组织人事安排等,以“居间”为名充当掮客。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在严明纪律规矩方面,明确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期权腐败’暴露出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管理机制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的从业去向缺少跟踪监督等问题。”江苏省句容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王白云认为,需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紧盯利用岗位“余热”以权谋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