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哥哥收钱办事弟弟充当掮客 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文披露一起兄弟同腐案例(2)
“哥有肉吃,弟有汤喝”的分配方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鱼水关系,支撑兄弟二人在贪腐行动中配合默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9年开始,与郑强相识甚早的建筑承包商陈某便多次请求他介绍工程项目。后来,当陈某提出愿意与其分享高额利润时,郑强欣然应允,将这一情况告知了郑忠辉。
【采访】内江隆昌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明川: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郑忠辉的弟弟郑强,多次向其提议帮助商人陈某,承建资中县多处学校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兄弟二人早有默契,所以郑忠辉每次对于郑强的提议均表示了同意。
在答应弟弟郑强的请托及商人陈某开出的条件后,郑忠辉明里暗里给下属传递他和陈某关系很好的信息,并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顺利帮助陈某承接到资中县教育系统的多个工程项目。事成之后,兄弟二人共同收受陈某所送现金共计217万元,其中郑忠辉分得149万元,郑强分得68万元。
【采访】内江市资中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组书记郑忠辉:在这个犯罪的过程中,不仅自己以身试法,而且还把自己的亲兄弟郑强也拖下了水,面对他对朋友的请托,我不拒绝;面对他帮朋友办事,有时他为难,我不仅纵容,而且还出面帮忙、协调、支持、帮助。现在是一起犯罪,一起“共享”犯罪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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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郑忠辉的钱越收越多。而此时他又开始盘算起如何既能悄无声息地把钱收下,又能以钱生钱再赚一笔?郑忠辉想到了民间借贷。
【正文】赖某是资中县的一名房地产商,在生活中与郑忠辉来往频繁。郑忠辉向赖某出借100万元,约定付息方式为两年翻一番。通过此种方式,郑忠辉短短两年就获利100万元。
【采访】内江隆昌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明川:在这种畸形的借贷关系背后,实质是一种权钱交易,既让郑忠辉获取了高额的利益,又达到了个别商人对其围猎的目的。
除了违规在民间发放贷款,郑忠辉还打起了经商的小算盘。郑忠辉与其弟郑强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资中县城的一处商业用房用于开设宾馆,其中郑忠辉占股12.5%。在宾馆经营过程中先后2次分红,郑忠辉获利10多万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郑忠辉却在金钱和贪欲的支配下,从一名党员干部彻底沦为了追逐利益的“商人”,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经查,2016年至2021年,郑忠辉收受现金共计1129万元,其中单独收受现金共计262万元;与郑强共同收受现金共计867万元,个人分得509万元,兄弟二人双双锒铛入狱。
2022年3月,郑忠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郑忠辉、郑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并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60万元。
【采访】内江市资中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组书记郑忠辉:我自己以后也要认真地反思,认罪、悔罪,争取改造好,好好做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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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忠辉曾经心无旁骛地扑在工作当中,以实干担当赢得了领导和组织的认可,同时他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亲清不分,就只能自饮人生苦酒;邪念一生,便注定坠入万丈深渊。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守理想信念就必须始终做到不为欲望所累,不为外物所扰。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在金钱诱惑面前戒贪止欲、克己奉公,时刻守好自己的廉洁大门,只有这样,方能走好走对人生之路。
原标题:《亲清不分 自饮人生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