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吉兆民被公诉!
11月14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吉兆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吉兆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吉兆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大搞权钱交易
2023年10月25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吉兆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吉兆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无偿为其提供专用司机服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吉兆民身为长期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吉兆民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吉兆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在会上带头作检讨
据公开资料显示,吉兆民出生于1964年12月,海南乐东人,清华大学毕业。历任海南省财政厅计算中心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省财政国库支付局)电算管理处处长、电算处调研员、副主任(副局长),省地税局副局长,澄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副厅级),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厅级)、澄迈县委书记(副厅级)。
2021年6月起,吉兆民任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直至今年4月17日被查。
吉兆民在澄迈任职期间,当地曾因破坏红树林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批评,其本人也受到了处分。
2019年8月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澄迈县肆意围填海、破坏红树林的问题。通报指出,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存在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长期违法填海造地、调整规划为旅游地产让路、执法不力监管缺位和督察整改敷衍应对等五个方面问题。8月10日,海南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驻澄迈县开展调查。同日,澄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吉兆民在会上带头作了检讨。
2021年11月,海南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吉兆民被责令向海南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原标题: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吉兆民被公诉!